犯嫌秋岡O太郎、陳OO等39人平日不務正業,夥同其他嫌疑人(在逃),於97年8月中旬即在全省各縣市、鄉、鎮等地,以亂槍打鳥方式輪流以戶政、地政事務所職員、派出所警員、偵查隊隊長、地檢署書記官、檢察官、法院法官等身分打電話給各被害人,佯稱被害人之證件、印鑑證明、銀行帳戶被冒用,涉及洗錢會被凍結帳戶,並會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要求被害人先提示銀行資料及存款金額,並提領新台幣30-350萬元不等之現金交給假冒之書記官或檢察官等人,作為抵(質)押依據,否則其所有之土地、房子、財產、金融機構帳戶將全部會被設定、查封,日後如查無犯罪嫌疑,再歸還抵(質)押之金錢,並以台北、台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名義開立收據以取信被害人,及再三告誡被害人不能報警、不能跟親朋好友說此事,以免影響案件之偵辦,被害人因一時慌張疏未查證,遂交付鉅額現金予歹徒。
由於近來詐騙集團以上述手法橫行全台,警政署亦訂定查緝專案及防詐騙專線以改善社會治安,台東縣民風一向純樸、治安平穩,上述詐騙集團竟也入侵台東縣各鄉、鎮,影響本轄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台東縣警察局局長王榮忠大為震怒甚為重視,立即指示:「動員所有警力,務必在最短時間內偵破全案,將詐騙集團徹底鏟除繩之以法」;隨即指示該局刑事警察隊大隊、大武分局並配合刑事警察局偵六隊、臺中縣警察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該案,在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邱檢察官奕智、蔡檢察官甄漪指揮專案小組人員,鍥而不捨長達半年餘蒐證偵查下,於98年3月21日清晨拂曉出擊,動員百餘名警力,兵分26處所同步搜索,順利當場拘提陳OO等22人到案,全案共計逮捕拘提39人。現場查扣偽造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強制性資產凍結執行書等偽造證件、法院(檢察署)官防、現金110餘萬元、犯案手機65支、SIM卡35片、存摺22本、衛星導航器2台、金融卡10張、電腦5台等犯罪工具;另凍結帳戶金額280萬元、成功攔截發還350萬元,該集團粗估不法所得近億元、洗錢金額3億餘元,全案移送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擴大偵辦中。
有鑒於歹徒係以假冒戶政、地政事務所職員、派出所警員、偵查隊隊長、地檢署書記官、檢察官、法院法官等身分名義行騙,台東縣警察局局長王榮忠呼籲民眾,若對刑事案件等有任何疑慮,請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或打104查號台詢問地檢署等政府機關電話,切勿撥打歹徒所留之電話,並請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另如有受害民眾(或詐騙未遂)請與該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連繫(電話089-322354轉225)以利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