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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路不明的非法油品環保局採重罰
2009
03/24
16:5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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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4 16:5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來路不明的非法油品環保局採重罰

近年來由於國際油價飆漲,部分營建工程業主及承包商在成本考量下,使用來路不明的非法油品,或含硫量較高的漁船用油,以節省開支,但這樣的行為,不但會使車輛、機具的引擎容易損壞,也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為減少營建工程施工機具使用非法油品,而造成空氣污染問題,環保局將自3月份起進行營建工程施工機具油品抽測。

環保局劉伯舒局長表示,行政院環保署為使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工地內使用施工機具之柴油硫含量符合50ppmw,max之管制標準,故於96年10月24日修正公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將營建工程施工機具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納入管制範圍,管制對象已明確規範為營建業主,違反者若為個人,將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若屬工商廠、場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劉伯舒局長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環保局將繼續執行營建工地施工機具使用油品之稽查工作,如查有違規情事,必依法處分營建業主,絕不手軟,並公布承包商名單,以儆傚尤。環保局再次提醒業主注意,應要求承包商使用合格的油品,另機具租用前應先清潔油箱,避免殘留污染物質,致油品成分超過管制限值而受罰。

民眾如發現營建工程之施工機具有使用非法油品之情形,可撥打0800-066-666免費公害陳情報案專線或037-277007向環保機關檢舉,環境是大家的,唯有大家杜絕使用非法油品,空氣品質才會變得更好,共同維護苗栗縣美好的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09-03-2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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