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於98年3月22日接獲民眾連續2次報案,稱本市康樂街220號堆積廢物,嚴重影響附近環境衛生品質,經該所派員實地查處,該址確實於屋前長期擺放大量堆積廢物,但尚未構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警方僅能向該屋主道德勸說,仍遲遲未改善,第一分局分局長劉印宮得悉此狀況立即指示,該情況雖非警方業管,但應有「撈過界」積極為民服務及處理精神,並主動函請嘉義市環保局派員清除,分局並於本(24)日上午配合環保局,將該址所堆積廢物全部清理完竣,警方積極處置態度深獲附近民眾認同與贊許。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劉柏良表示:「符合民眾的期待叫滿意,超越民眾的期待叫感動」,分局長劉印宮亦指示:「細節決定成敗」,警察積極為民眾服務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希望民眾若發現不法,請立即打110報案專線,警民攜手合作打擊犯罪,共創安和樂利的安全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