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99年06月02日17時02分。
貳、地點:五結鄉大吉路一段11-29號。
羅東警察分局五結分駐所警員吳政鷺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指稱渠子林○○意圖燒炭自殺,吳員迅速趕赴現場,叫門呼喊均未有反應,見情形急迫取得報案人同意立即破門而入,屋內煙霧瀰漫伸手不見五指,發現當事人林○○己呈現昏迷隨即將林○○抱出,並將正在燃燒之木炭熄滅,通知救護車到場送往醫院,經院方治療已無生命危險,家屬對警方積極協助救護深感敬佩及感謝。
事後了解,該林○○有酗酒習慣,於日前與女友發生口角導致心情低落,因此才會有輕生的念頭,所幸及時報案才阻止悲劇發生,順利將林男從鬼門關拉回來,救回寶貴一命,家屬很感謝吳員積極處事的工作態度。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警分局長蔡進閱表示:秉持著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保護及救護民眾,提供協助是警察責無旁貸的使命,也是身為警察的應該做的工作,五結所警員吳政鷺不只是化解悲劇的發生挽回生命並且拯救瀕臨破碎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