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分局鼎山所於6月9日在高雄市苓雅區武仁街1**號,發現一輛P**-1**失竊重機車,研判竊嫌可能有再次騎乘可能,遂於現場埋伏,果於上述查獲時、地,蔡姓嫌犯前往騎乘時,當場逮捕蔡嫌,帶返所偵辦時,發現蔡嫌所騎乘贓車與當日勤指中心110通報涉嫌苓雅區搶奪案車號相同,立即展開偵辦。
鼎山所調閱案發地監視器,翻拍嫌疑人照片予被害人指認無誤,進一步突破蔡嫌心防,經蔡嫌坦承先於前鎮區竊取機車,騎乘贓車於9日上午9時25分見被害人年長無力抵抗,一人獨自行走於街上有機可趁,從其後方搶奪其左手之黑色皮包後逃逸,取出現金2000元後,將皮包丟棄於前鎮區,並帶同警方前往前鎮區鄭州路120巷21之1號旁空屋內取獲搶奪之贓物黑色皮包一只,於現場查扣該犯案所得新台幣2000元。經詢蔡嫌坦承上述犯行,全案依搶奪、竊盜罪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