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對警察人員為維護社會治安之努力,保護市民身家財產安全甚為肯定與感謝,特於06月29日上午09時在市政會議頒發獎金及獎狀予以表揚,以嘉勉員警維護治安工作之貢獻,同時籲請市民與警方密切合作,共同打擊犯罪,齊心協力淨化治安社會治安,茲將7案之案情摘錄如下:
一、本局苓雅分局偵破余○俊等涉嫌連續搶奪及竊盜案
苓雅分局轄內接連發生多起機車搶奪案,歹徒騎乘機車於巷弄隨機搶奪駕駛自小客內置放之皮包,經該分局調閱轄內發生機車搶奪地點沿線的監錄系統,過濾歹徒犯案使用之交通工具,發現歹徒均騎乘懸掛失竊之機車車牌作案,遂依據遭竊機車地點擴大查察、積極查訪,同時針對竊盜、毒品、搶奪、強盜等治安顧慮人口及易銷贓場所進行全面清查,鎖定余姓搶奪、毒品慣犯,在專案小組鍥而不捨的追查下,查知嫌犯藏匿處所後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當場查獲余嫌到案,並在其房間內查獲大批女用皮件、公事包(約計80只)等贓物。清查發現余嫌至少涉搶奪案3件,另所查扣贓物皮包80只,正擴大清查被害人中。
二、本局新興分局偵破洪○展連續搶奪及竊盜案
新興分局轄內接連發生多起騎乘失竊重機車行搶早上前往買菜之婦女案件,經該分局調閱轄內發生機車搶奪地點沿線的監錄系統,過濾歹徒犯案使用之交通工具,發現歹徒均騎乘懸掛失竊之機車作案,遂依據遭竊機車地點擴大查察、積極查訪,同時針對竊盜、毒品、搶奪、強盜等治安顧慮人口及易銷贓場所進行全面清查,經專案小組迅速清查出失竊之XVM-798號機車案發後停放於本市鹽埕區府北路53號前而其停放處不遠亦有XMX-387號重機車於同日早上遭竊,研判該車涉及5月30日之搶案,且該嫌應於附近活動;專案小組即不分晝夜實施全面清查後發現該失竊之XMX-387號重機車藏於鹽埕區府北路140巷舊崛江商場內,隨即派員埋伏發現洪嫌於前來騎乘該XMX-387號機車迅速離去欲尋找作案對象再次犯案之際,專案小組人員即全面攔查圍捕,將洪嫌逮捕到案。全案依搶奪、竊盜等罪嫌先行解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全案計破獲搶奪案4件及機車竊盜案2件,被害金額達十餘萬元。
三、本局三民第二分局偵破洪○昇連續強盜、搶奪及竊盜案
被害人翁姓女子(25歲)於99年4月14日凌晨05:25遭一名頭戴半罩式安全帽、黑色口罩、黑色手套,騎乘機車搶匪,自後搶走翁女置於男友所騎機車踏板上之皮包,內有現金5600元及健保卡等物並致使翁女受傷;專案小組沿歹徒行進路線調閱數十支監視系統,於九如一路與光武路擷取到嫌犯所騎機車車號,歹徒騎用租來機車,再懸掛偷來的機車車牌,經蒐集洪嫌不法事證,向高雄地檢署聲請搜索票,於住處將犯嫌洪○昇逮捕並執行搜索,計查扣到做案瓦斯手槍2支、塑膠手槍1支、贓物手機3支、失竊重機車牌2面、做案時所穿衣物等、安非他命1小包(0.3公克)及做案工具,一併扣案帶回偵辦。全案順利偵破。另偵破洪嫌涉嫌於99年4月21日05:35分於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6號「巴木冷飲店」內持空氣槍並對空鳴槍強盜被害人莊○妤皮包案,全案計破獲強盜案2件、搶奪案2件及一般竊盜案6件。
四、本局刑警大隊偵1隊第1分隊偵破葉○良等2人連續強盜、搶奪及竊盜案
被害人陳OO於99年4月28日03時25分許,在高雄市苓雅區興中一路85度C咖啡店騎樓下,遭二名歹徒持西瓜刀押住脖子強行搶走放置於桌上之皮包,歹徒之行徑經媒體不斷播放,嚴重震憾影響社會人心,案經1分隊調閱案發現場歹徒逃逸路線監錄影像及被害人指述歹徒特徵發現,二名歹徒騎用失竊重機車牌作案。復從失竊車牌著手偵查,發現有二名歹徒竊取做案車牌時穿著與案發現場行搶者相符,始確認竊嫌與強盜犯嫌為同一組人。經分析研判歹徒逃逸路線及竊取車牌地緣關係逐一清查有犯嫌特徵之毒品人口先行清查,並調閱同款犯案車形3600多部比對,終發現葉、潘二人涉有重嫌。經多日跟監、埋伏,確認二嫌住處及監錄到做案所穿衣物及安全帽後,再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查獲犯罪相關證物等一批並帶案偵辦。詢據葉、潘二嫌坦承涉案不諱,並據所查獲贓物破獲強盜案2件、搶奪案4件及一般竊盜案6件,被害金額達數十萬元。
五、本局刑警大隊偵2隊第6分隊偵破蔡○輝等17人詐欺集團案
犯罪嫌疑人蔡○輝係在台詐欺犯罪集團首腦,專門以中國大陸人民作為施詐對象,並吸收犯嫌蕭○仰、張○廷等16人加入該詐騙集團,先由集團「一線」成員扮演「中國人民法院人員」,以電話向在對岸之大陸人民訛稱其名下所申請的電信門號未繳費,可能是身分遭到冒用,待取信於被害人後,即要求被害人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即將電話轉由「二線」、「三線」假冒中國公安局人員、金融監管局科長、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書記員或人民法院法官等不同身分之犯嫌進行詐騙,並要求被害者要將存款匯款至詐騙集團在大陸收購的人頭帳戶內,再由位於中國大陸之提款車手提領贓款朋分花用。案經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屏東縣屏東市古松西巷717號查執行搜索,並查緝犯嫌蔡○輝等共17人到案,查扣網路電話閘道器2台、電話機9具、詐騙道具、電腦2台、網路數據機、無線對講機、詐騙用語教戰守則等贓證物,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初步瞭解被害人逾百人,不法獲利近千萬,相關資料已報請刑事警察局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函請對岸相關部門清查中。
六、本局刑警大隊偵3隊第9分隊偵破陳○理等5人販毒集團案
嫌疑人陳○理、鐘○山、林○宏、陳○仙、何○文等5人,為籌措吸食毒品資金來源,平日以住居處所(楠梓區及燕巢鄉)一帶,作為販毒交易據點。於高雄縣、市地區販賣,牟取不法暴利,經專案小組長期執行現場跟監、埋伏、蒐證發現計有吳○元等數十名吸毒者與該集團進行毒品交易,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事證明確,經專案人員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暨陳承理販毒集團成員拘票進行蒐證、逮捕,當場查獲嫌犯陳○理等6人並起獲毒品海洛因17包、安非他命18包、吸食器4個、贓款1000元,另於鐘○山住處查獲安非他命1包、吸食器1個、空夾鍊帶5包,將鐘○山拘提到案全案始告偵破,陳○理等5嫌結夥販毒行為並經高雄地檢署依販賣一、二級毒品罪嫌起訴在案。
七、本局刑警大隊偵4隊第11分隊偵破林○永連續竊盜自行車案
高油價時代,加上政府全面提倡節能、減碳,騎乘腳踏車不但強健身體,更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又由於本市捷運系統開通後,民眾騎乘自行車搭乘捷運亦日漸頻繁。惟近來腳踏車竊案頻傳,造成通勤學生及市民極大困擾與不便,深切影響社會治安。專案小組於99年4月起在學校、捷運站週邊,依據失竊時地,調閱路口監錄器分析,並透過警政署所建立查贓系統鎖定居無定所的林○永(侵占、詐欺、竊盜通緝犯),經月餘跟監、埋伏發現,林嫌以自己1歲多兒子做掩飾,並自備小型鋸片破壞自行車鑰匙,偷取捷安特、美利達或8、9成新的自行車,再將所竊取自行車每輛以新台幣800至2仟元價格典當給當舖變賣牟利。本案計查獲失竊各式自行車18部及自行車配件一批,專案小組復根據本局建檔之自行車標碼系統進行查詢陸續通知多名被害人領回失車,嫌犯坦承偷竊腳踏車已超過半年時間,所偷竊自行車均賣給當舖,總價值超過10萬以上,本大隊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外將繼續針對自行車竊盜案件追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