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頒發破案獎金
偵破嘉義縣溪口鄉縱火致3死1傷案縣長頒發破案獎金
99年6月11日凌晨01時01分,於本轄嘉義縣溪口鄉中正路134巷2號、暨溪口鄉溪東村前村長邱○○住處遭不名歹徒縱火,並造成3死1傷慘案。由於時值地方基層選舉前夕,造成地方相當震撼,地方仕紳紛表關切,縣長張花冠多次至現場瞭解,本分局立即成立「0611」專案小組積極投入偵辦。
經專案小組接獲情資,鎖定郭○○涉案,至此案情急轉直下,專案小組立即展開追查郭嫌行蹤。惟查犯嫌郭○○於案發後即銷聲匿跡,音訊全無,專案小組以其涉案之有限情資,力求儘速逮捕郭嫌到案。詎料,郭嫌習性狀似街友,四處為家,更添偵辦瓶頸。
惟專案小組鍥而不捨,透過多方管道布線查緝郭嫌行蹤,終於於6月25日晚間22時許,發現郭嫌趁夜黑人靜之際潛回溪口鄉原居住處所。本局民雄分局陳建民分局長接獲此重要情報後除立即報告局長,並率同專案小組同仁前往郭嫌住處圍捕,局長謝文傑特別指示:務必注意人犯安全、同仁本身安全及裝備安全。詎料,郭嫌見狀竟手持殺魚尖刀與警對峙,並持尖刀自殘以致血流滿面,專案小組不敢大意嚴陣以待,並由陳分局長喊話勸說郭嫌棄械送醫,郭嫌亦在分局長勸說下放下尖刀,由專案小組將郭嫌押送大林慈濟醫院就醫,經急診醫治後已無大礙,另於郭嫌住處起獲犯案時穿著之衣、帽服飾、盛裝汽油之寶特瓶、、等贓證物。
訊據郭嫌供述,渠係因不滿邱前村長未善盡照顧其生活起居,以及散佈謠言、遲付補助費用致使其生活困頓等原由,而對村長心生怨懟,並於數年前即籌劃以縱火方式殺害邱村長,旋於案發時、地犯下本案,郭嫌針對犯行坦承不諱,由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依縱火、殺人、竊盜等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