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聽長輩在講「大官虎!大官虎!」,當時只知是在形容大官欺壓百姓,魚肉鄉民,是壞人!長大以後覺得應該是「大官好」才對,當官是經過許多的努力,而且越是高升越要有所作為,,才不枉多年的苦讀,才不負自己身居的官職,是有機會可以為造福百姓的好機會。
然而,民國九十九年,我卻活生地看到了嘶牙裂嘴的「大官虎」?!看著一張張在六月十七日公聽會的相片,看看財政部稅務人員極盡相互推諉責任,避重就輕的回覆,尤其是張盛和次長的表現更是令人印象深刻,張盛和曾任國稅局局長期間,當年發出函查表給太極門弟子回覆,就是由張盛和指揮製作充滿瑕疪誤導作答的函查表。然張盛和次長卻在公聽會發言時,表示他並不了解太極門稅案,事後提及可考慮?協談??而財政部長李述德在五月十三日立法院?簳!?r,面對委員質詢太極門稅務冤案,也是以可再?調整?來回覆田秋堇立委的質詢。難道是財政部官員有內訂一套工作準則,遇上什麼問題,就準備好怎麼回答??協談,調整?都是活生生地將老百姓吃下肚裡啊。
而,台北巿國稅局長就又是另一種風格的官員,日前在影音網站上看到凌忠嫄局長,滲入政大校園,大聲唱著?你是我的眼?以最高獎金四百八十萬,公然號召年輕學子當起檢舉人,更說歡迎熱列呼應的同學可到國稅局上班!?但我想說的是,請凌忠嫄局長?張開你的大眼,手摸住心窩?看看自己心口是不是熱的?抑或是冷血至極的活人?隱匿函查回覆的兩百多份函查表,台北巿國稅局謊稱僅收到九份,中區國稅局謊稱僅收到五份,更於監察院調查國稅局違失時,回覆沒有收到過函查表!!凌局長怎可在公聽會上推說,以前部長陳述的話,完全不知情,更將責任推給行政法院說刑案與稅案是不同個體,雖刑案結束,但稅案可依稅官開單重核!?這可是?行政凌駕於司法之上?啊!
「大官虎」,存在現今的台灣,公然說謊又隱匿事證,知法違法,視百姓納稅人為俎肉等,都是我等不願見到卻??遇上的,然,「大官虎」可有道德與良知?天理的尺規就在人的心上,難道「大官虎」真的每天都「吃得下、睡得著、笑得出來」嗎?奉勸「大官虎」該還給人民的就還給人民,這樣才能真的實現國稅局心安理得,人民納稅心甘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