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巡佐邱勝志等5人執行掃黃勤務,日前在北屯區崇德路三段與崇德九路口麥當勞前埋伏監控,發現1名疑似從事賣淫女子,於是一路尾隨至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OO汽車旅館前,該女子下車走向該汽車旅館,確認是進入該汽車旅館賣淫,警方並懷疑自小客車駕駛為車伕。
邱巡佐隨即派另一組便衣員警,尾隨發現駕駛該自小客車至黎明路與大墩十一街口攔查該自小客車,並盤查詢問該男子林O隆是否為車伕,林姓男子當場承認,經同意隨警方返回汽車旅館前等候。
經警方在汽車旅館206室外埋伏,待鐵門開啟後該女子走出,警方表示身分入內檢查,經當事人王O宏同意入內,經詢問雙方坦承以台幣3000元代價從事性交易後,警方始查扣車伕林O隆(27歲)兩支手機,經訊問車伕林O隆坦承自99年05月初起,每次以新台幣1000元代價受僱賣淫女子陳O君當車伕接送,經警訊問後依妨害風化(俗)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