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一名17歲少女,日前因與母親意見不合,爭吵後,騎著寶貝單車,負氣離家數十里遠,沒想到「投靠」途中,遭遇困難迷了路,急中生智就近找到公用電話亭,免費撥打「110」向警方喊求援。所幸!經警方到場解圍,翹家妹後悔離家,最後通知父親安全接回。
就讀台中縣某高一生林○○,日前,因與母親為了在學管教問題,雙方意見不合,鬧了起來。正值青春林小妹不聽母勸,異想天開,竟騎著心愛寶貝單車,跨越縣市數十里遠,來到台中熱鬧市區,想尋求好同學奧援。
身無分文的林小妹,寶貝單車因不堪天氣酷熱,輪胎破損無法動彈,而隨身所攜行動電話,沒電又無法使用,已過中午,肚子飢腸轆轆,途中迷路又突槌,心裡開始起了慌張,不過,機智過人林小妹,並沒因此亂了手腳。
林同學為求自救保命,急中生智,先是在台中公園圖書館前,找到了公用電話亭,聰明按下紅色緊急報案鈕,免費撥叫特定號碼110報案電話,尋求警方援助。
第二分局台中公園駐在所員警游泳良、李幸娟,適逢巡邏該路段,發現林小妹疲憊身影,馬上給予必要之協助及安撫,2員警見懵懂年紀就有逃家紀錄,這回雖然安全上沒出問題,得知父母親焦急心情,趁機輪番苦勸好幾回,舉出社會案件發生實例,逐次講解婦幼人身安全,林小妹終於打開心扉,娓娓道出來龍去脈,承認離家的不智之舉。也隨即提供家裡聯絡電話,通知父親到所接回寶貝女兒。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目前中華電信提供民眾緊急報案免費〈免投幣、免插卡〉電話,特碼服務有110、119、113、165、108、123、1922等7組號碼,民眾如有緊急需求可多加利用。
不過也呼籲民眾可別好玩拿來當作惡作劇謊報,經警、消勤務中心來電系統,報案者發話位置,家中及公用電話也跑不掉,謊報下場,110警政單位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第85條第3項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
若涉及刑法誣告罪部分,依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不得不謹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