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的時間剛過,國稅局就下通牒令,提醒停業公司記得要報營所稅!而且若未繳的話,除了應繳的稅,一毛都不能少之外,還要加上10%的滯報金,以及20%怠報金!加起來是30%的利息,不但高於一直被詬病的信用卡循環利息,簡直是合法的地下錢莊!!
筆者是中小企業的股東,幾年來兢兢業業,誠實繳稅,一直希望能讓公司持續成長。怎料去年金融風暴,造成業績大幅滑落,許多同業廠商也都怨聲載道,大家卻也只能苦撐,經營不下去的,最下策也只能暫停歇業,希望景氣好轉時還有機會重來。政府不幫忙協助也就罷了,卻如此對待這些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中小企業們!!!一般都是營運太差付不出薪水了,只好忍痛停業,既然付不出薪水,又如何能繳稅呢?繳不出來還要加徵30%的利息,這不是打落水狗,讓這些停業公司永無翻身之時嗎?殺雞取卵,難道要引起民怨,造成社會案件,國稅局才會收手嗎?
筆名:陳明義
職業:中小企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