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平洋日報關懷心社會情專欄,刊載一篇文章「國稅局長凌忠嫄必須體認租稅精神在謀公共福利、檢察官侯寬仁亦須認知法律精神在保護人民」。在民主台灣,邁向建國百年前夕,還是隱藏著行使公權力的弊端,存在著專利腐弊的行政人員,服務行政只是說說而已嗎?
還原真相,讓人民不再深限於法、稅的絞肉機之苦。檢察官應本於職責,筆錄應該做確實紀錄,是否定罪就是交給法官審判了。檢察官常利用媒體做刑求建議,失去了「無罪推定原則」,對於被告是嚴重的人權傷害,太極門案例就是檢察官辦案過程中,所犯了最嚴重的錯誤示範範例,失去了保護人民的法律精神。
國稅局看管國家財庫最重要的單位,局長面對林林種種數不清的稅務,腦子裡只看到金錢數字上的核課,根本不在意贈與本質,這不是犯「圖利國庫」罪嗎?經雙方認可,相互秉持真心誠意,歡喜願意的贈與行為,是受法律憲法保護的自由意志。不應再回到舊有的官僚專制心態,民主法制應該回到共謀公共福利上努力。
因為增加國家稅收,台灣一年就有申訴幾萬件的稅務案件,依現代法治國家的原則,公務員應忠心努力,依法執行職務,如果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且應該為人民謀求最大的福利,這也是現代給付行政時代公務員的職責。才是台灣人民的幸福。
筆名:蔣貞華
職業: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