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兩種人絕對不能惹,一為檢察官、一為稅務人員,偏偏台灣有個絕無僅有的特色-檢舉制度,想避開這兩種人,實屬不易。不幸碰上違法濫權、胡亂起訴的檢察官,還可藉由漫長的司法訴訟程序,假以時日尚有還與清白的機會,只是曠日費時的訴訟程序過程,會賠上一個人的青春年華、清白聲譽,再加上心力、財力,故這號人物招惹不得。但若不幸碰上國稅局的稅務人員,輕則花錢了事消災,重則除週而復始的行政訴訟程序外,「萬年不死」的稅單還會禍延子孫。
近日報載黃任中欠稅一案,其人雖已往生,但其子仍成為國稅局追討的對象,故稅務人員決不能招惹,與他們攀親帶戚千萬要不得,他們可是翻臉-只認錢。要如何才能不會成為這兩種人「注目」的焦點呢?有兩帖祕方供君參考:一則成為司法家族、或稅務家族的成員,成為他們家族的一份子,不但不會禍及自己,也不致殃及親友;另一秘方則是全民挺身而出,將沉苛已久的司法、稅法陋習弊端徹底擊潰,此法則可永絕後患,而子孫則可永保安康。
讀者:陳奕薰/貿易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