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清明掃墓祭拜祖先時,易因疏忽引起火災,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自98年3月25日至4月5日止,派遣轄內消防、義消、婦女分隊於主要墓地處所,加強防火宣導及警戒,期以預防重於搶救,有效維護公共安全。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提醒民眾應遵行「四不二記得」口訣:
雜草不亂燒、煙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民眾請遵守墓園豎立之防火警告標語,要有「人離火熄」的觀念,以免因遺留火種而釀成田野火災,如因不慎引燃雜草及可燃物,應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可利用樹枝、棍棒予以拍打或利用附近水源,儘速將初期火勢撲滅,避免釀成更嚴重災害,如發現火勢無法控制時,請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