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暑假期間青少年因無課業壓力,萬一父母疏於管教或未安排適當的休閒活動,尤易從事吸煙、暴力、飆車等等偏差行為,因為無法在家庭、學校得到認同,可能轉向認同同儕。99年7月3日3時24分左右,約有20-30名佔道行駛危險駕車青少年由前鎮分局轄區中山四路進入該分局轄區翠亨南路南下,經小港路、二苓路右轉大業北路,被本分局小港所員警發現尾隨,並通報圍捕,本分局偵查隊、漢民所員警獲報立即加入線上執行圍捕驅散任務,路過民眾見員警奮勇執勤,展現公權力之表現讚賞有加外,並主動寄E-MAIL給市長給執勤員警表揚。
本案當場雖未攔截圍捕到該批危險駕車青少年,但事後仍依規定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清查,經辨識車號後,據其構成要件製單舉發或傳詢偵辦,以對參與危險駕車者產生嚇阻作用。對於奮勇圍捕的員警,本分局業已辦理獎勵嘉勉。
飆車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舉發,處新臺幣3萬至9萬元罰鍰,除沒入車輛、吊銷駕照、施以道安講習,並公布未成年者家長或監護人姓名,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分局長葉義燈表示暑假期間,家長應多關懷子女在外行為,鼓勵其從事正當休閒活動。青少年佔據道路競馳,不僅危險更會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害人害己。小港分局亦將針對青少年危險駕車(飆車)展現強力取締的決心,以營造優質青少年成長環境,渡過一個健康快樂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