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銅鑼徵地案,四位資深司法集體涉嫌收賄,貪瀆遭受羈押是司法上最晦暗的事。那些違反司法風氣頹敗的政府,若無法帶領體系全面檢討自省,只是紙上應付風頭的作態。司法公信恐扔受國人鄙視,更難以抬頭。連國外媒體,把臺灣司法貪瀆的醜聞刊出,真是丟臉丟到家。
常以「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是長期以來的民怨,更要拿出行動力,把集體濫權好好的辦,而非司法長官
光只會說震怒,那百姓的耳朵不就是生繭了?任憑外界怎麼批評司法,都無動於衷,反正審判權在我手上,又能奈何?連馬總統也辦的侯寬仁,也被媒體批評,監察院調查最後還不是沒事。司法只光說震怒有用嗎?台灣司法的貪瀆濫風氣,若要息眾怒,司法界一定要積極拿出行動力杜絕貪瀆,改善風氣才能安。
筆名:憶
職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