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的成立本是好事,但是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之下,他的成效應該是等於零,因為層級不高,而且都是法務部、司法人員自己人,就像一堆的公公婆婆高高在上一樣,廉政署要如何來糾正公婆的不是。
國家的行政體系出了問體,要從根本去解決才對,多了一隻小豬廉政署、只是浪費更多公幣而已。就如同91年監察院要求法務部嚴懲八大違法失職的檢察官侯寬仁,到現在已經99年了、法務部對侯檢察官甚麼懲處也沒有,侯寬仁還升官、這種官官相護的惡習,馬總統請你想一想,再設一個廉政署有用嗎?為了國家更好,共審機制還比較可行,監察院與全民參與審判,司法人員才不敢胡作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