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社會重大案件當屬高院法官貪瀆收賄案,輿論對於是否仿效香港、新加坡成立廉政署的議題討論不斷升溫。成立廉政署真能讓政府變得清廉不貪腐嗎?如是則現行的政風單位、調查局、特偵組甚至監察院都無法發揮其調查監督及議處的責任。7月19日晚間2100全民開講,邱毅委員提出不管成立何種形式的廉政機構,重點在人與機制。個人非常認同這個論點。
首先以人來說,馬總統振臂強調有決心建立乾淨的政府,並將在法務部下設立廉政署。然而政府是否清廉並非設立一個機構就可解決,關鍵是到底誰來執行。一灘爛水並不會在注入清流之後就能還原清澈。再者將廉政署設在法務部底下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如因新機構設立便能使政府因而清廉,那原屬個政風單位、調查局、特偵組不都是群坐領乾薪的蠹蟲。
至於機制上,以民進黨譏諷設立廉政署如同設立東廠,弔詭的是目前廉能署的版本與民進黨執政時期陳定南版本差異不大,何以換了座位也換了腦袋。只能說機制不完善,在野的都擔心廉政署隸屬法務部不是效能不彰,就是成為另一個貪腐機構。若仿效香港、新加坡將廉能機構直屬總統或行政院長,只是個貌似神離政策,可能無法讓政府清廉或真正成為總統的錦衣衛。個人認為若新增廉政署!做!為肅貪執法單位,最好直屬監察院監督並賦予監察院對於該署有直接處分裁量權,以避免新機構也面臨無人制衡的窘境。
其實不管是人員還是機制配套,要達到馬總統所說︰要讓清廉成為每個公務員心中的理念,清廉是不能被違反踐踏的境界,真正關鍵在於擁有一顆是非公理正義的心,單憑組織制度上做文章作用有限。如果領導者真有決心破釜沉舟,對於現行違法濫權瀆職的官員就應有所做為。以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遭監察院明列八大缺失並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至今仍未見有何議處動作。由此可知政府的行政效能也是影響設立廉政署應有變革之處,別讓廉政署形同養蚊大樓如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