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令法務部下要成立「廉政署」,據聞法務部早在十餘年前就規劃要成立廉政署,且要將政風司與中部辦公室合併,並納入檢察官,主要成員包括廉政官或調查官的政風與調查人員。
就人員的配置與功能,現有的調查局及特偵組人員也脫離不了檢察官、調查員,不都是在辦貪官酷吏嗎?現成立「廉政署」好像畫蛇添足、疊床架屋。長期以來調查局及特偵組的辦案方式,給人的感受是不辦大官大案,而辦小官小案,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剛辦案時轟轟烈烈,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到最後銷聲匿跡,無影無蹤,「雷聲大、雨點小」。多了個「廉政署」,若依現有官僚體系,能有什麼好作為,拭目以待吧!
長期以來官場中,貪腐的「共犯結構」、「官官相護」的心態,若不能突破改變,落實「正己」,成立再多的單位還是沒有用的。官員每人若都能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真正做到以人民最大利益著想,不作出違反亂紀的事,才能真正營造官民雙贏,國家一定富強康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