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進行第七屆第五會財政委員會第十六次全體委員會議,對於日前財政部公佈欠稅大戶及追討逃漏稅進行諮詢,對於很多稅法、稅制的不公問題,也提出來互相討論,長久以來,移送強制執行的案件最為百姓所詬病,強制執行的正當性及公平正義,以及訴願制度國稅局的官員不斷犯錯,更受到委員們的重視。
對於林福德委員問及「欠稅大戶一定會讓他們繳嗎?」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惡意、有意的,就要強力執行。」針對李述德部長如此的「使命必達」,楊瓊瓔委員也深表贊同:「歷任財政部長中,在你擔任的這段時間,解決了民眾的困難,達成政府的三年政策,…,分期付款是部長您的德政,讓我們國庫大概增加了幾十億以上。」盧秀燕委員也說:「今天談的是課稅問題,要加稅減稅大家都不開心,位置很難做,我支持你的原因:第一,任勞任怨;第二、使命必達。」
當李述德部長回答「法律規定都有其規範,我們行政部門沒有權力。」時,對於盧秀燕委員所提「你認為一定要修法囉?」李述德部長也表肯定的態度「對!」賴士葆委員更希望正視一個問題「只有財政部、課稅單位能夠讓社會公平──目前沒有看到!」
就課稅時能不能使用間接的證明、自由心證的課稅自由標準,能不能作為課稅的依據?吳清池委員表示「課稅好像都是用間接意策的方式,財產已經被查封,對當事者來講,名譽上受到的傷害,資金也不能動用,歷經幾十年的官司,最後法院的判決也確定無罪,但法院的判決不能作為免課稅的理由,我們是尊重這個體制,但是在課稅方式裡面,拿該檢察官不實的數據作為計算方式,合不合情理?」雖然李述德部長表達要以事實證據來,盡量避免推定,吳清池委員也表示不滿的說:「國稅局拿不出數據出來,這樣去課人家的稅,是違反制度。」「人民的權益要照顧,沒有依據去扣人家稅,造成人家的傷害,當事者在刑事訴訟中已經獲得冤獄賠償,處分該撤銷就撤銷。」
對此執行不滿的民怨,還有楊瓊瓔委員表示:「太極門的事件,這個事件這麼多年來,也判定不成立,刑事詐欺不成立,行政訴願裡也說,如果刑事成立條件不足時,應該依法核課,刑事構成不足,我們依什麼法而不撤銷?」「訴願已經說了,刑事不成立,已經講得那麼清楚,好幾百幾千人的事證,國家拿納稅錢來冤獄賠償,拿國家百姓的錢去賠償,到底民眾要依據哪一方?不管哪個機構都是政府啊,哪有政府拿老百姓的血汗錢去賠償冤獄,詐欺不成立的時候,你們應該要去做更正辦理。」
田秋堇委員也說:「判決書裡面講明了沒有詐欺、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沒有逃漏稅,但國稅局還是照樣開單,是怎麼回事啊?」「你們訴願委員會五次撤銷,既然法院判決都沒有逃漏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你們還要重核什麼?」「公務人員是不是應該有處分?你們的訴願委員會五次撤銷國稅局對太極門的課稅,國稅局的函查表居然還蓄意隱瞞,最高法院判決國稅局不法,撤銷原處分,單還是繼續開喔?你們的稅捐人員是凌駕於司法之上,比阿扁總統、馬英九總統還要高欸,包括監察院自動調查十六位委員自動決議,當時司法判決還沒走,他們就發現起訴資料互相矛盾,不符合證據法則…,問題是如果一個超過萬人的民間團體被你們這樣對待,那一般的小老百姓是如何被你們對待?…稅單一再復活,這是萬年奇觀啊。」
楊瓊瓔委員針對近來在網路上沸沸揚揚的「你是我的眼」影片,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在學生的講座上大肆鼓勵學生來當她的眼、來檢舉、來領高額的檢舉獎金,表示「稅的立場應該站在公平公正公開」,而不是鼓勵大家來做「抓耙子」!羅淑蕾委員也沉痛的說:「剛剛有人提到檢舉,要提供資料一定是假假真真,你們就把檢舉人提供的資料當作聖經、寶典,你們在查核時也不管,就要人走行政訴願、救濟,…」更中肯的說到「有些已經變成職業檢舉人了,他檢舉幾件裡,只要有一件中了,結果變成鬥爭的工具,合夥人撕破臉吵架時,就來檢舉,你們就要查半天,鼓勵檢舉是不妥當的,還要加上罰則才公平,檢舉如果不是事實,那檢舉人是不是要負責任?可以遏止那一些亂檢舉、亂處理的。」
引述田秋堇委員的話:「中國時報都寫了社論說「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這個問題就是從國稅局開始跑出來的嘛,國稅局人員不斷犯錯…。」很多稅務的稽徵與執行,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都寄託在這位立委們褒多於貶的財政部長身上,李述德部長曾經講過一句令人感動的話:「老百姓納稅要心甘情願,政府課稅要心安理得。」相信這位任勞任怨、使命必達的部長能夠付諸實現自己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