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為培養高雄市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提升產業競爭力,及鼓勵高雄市中小企業在地紮根,98年繼續辦理高雄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由市府編列900萬元補助經費,再加碼向經濟部爭取2,000萬元,總計2,900萬元的經費來補助高雄市中小企業的創新研發計畫,希望能在台灣景氣低迷,經濟大幅衰退之際,及時提供本市中小企業研發創新的補助。
今年高雄市地方型SBIR並放寬申請資格,只要是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其住所設籍於高雄市或取得當地主管機關(如高雄市政府或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之工廠,並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皆可申請。
廠商申請計畫內容須有「創新技術研發」特質,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計畫產業別分為「民生化工領域」、「生技製藥領域」、「機械領域」、「電子領域」、「資訊領域」、「經營管理領域」等六大領域(前五種領域強調技術之創新;「經營管理領域」強調經營或服務模式之創新),每一計畫申請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為使高雄市中小企業進一步了解98年度「地方型SBIR」計畫內容,高雄市政府訂於98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14時假市府三樓多媒體簡報室舉辦第一場說明會,會中將詳細介紹計畫執行內容及申請作業須知等細節,指導廠商提案及簡報技巧,並回答廠商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