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值台灣的報稅季,即會看到許多宣傳,有關提早報稅、網路報稅的一連串便民服務,以及好國民應盡報稅的基本義務宣導。出社會已15年多的我,每年的這個時期也跟所有人一樣,急切切的趕緊報稅,唯恐自己不是一個好國民,而最重要的是,錯過報稅期,每拖一日即需繳交遞延稅金的利息,而這些對稅的懵懂與一知半解,卻在一連串的新聞報導後,才慢慢知道台灣稅制的不合理與不近人情。前一陣子引起大眾焦點的藝文及稅務新聞-「大小S告北市國稅局的官司雖獲勝訴,但國稅局只要金額改一改,就可以再新開單」。
對於這樣的處置,讓平時完全不碰稅務及法律的我也一頭霧水,竟然一個勝訴官司所獲得的結果會是如此?國稅局所憑恃的究竟是何法條?經過上網查詢後才知道這就是所謂的「萬年不死稅單」,不管人民打贏多少次訴願,打贏多少次行政訴訟,原處分被撤銷了,國稅局沿用相同的理由將金額減一減又開出另一張稅單,因為那一張開始的原始處分還在,永遠不會消失,加計的利息不斷增加,愈來愈多,甚至超過本稅。
這樣的稅制無疑是置人民於死地。人民繳稅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及後代子孫所生存的環境與家國能有個安穩、富裕的所在,而如果我們辛苦工作的所得卻被一個如狼的政府所掠奪,被一個惡質如吸血鬼的政治體制所壓榨,那我們為何要選擇居住在此?我們繳稅的目的何在??還不如趕緊移民到尊重人權、法治的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