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時報導中一位官員表示:行政院的立場一直未變,基於兼顧公共利益與對企業的「信賴保護」原則,中科三期的行政訴訟不能傷害已營運的廠商;法院的裁定對企業影響很大,對國家與政府的信用以及未來的招商工作也有很大衝擊,政府將盡力將「傷害」降到最低。
筆者在此請政府官員想想;身為世界公民一份子的我們
*我們能?這個世界做什麼?
*我們給後代的子孫留下什麼?
護衛地球、拯救地球不是他的事,不是你的事,是我們大家一定要做的事。臭氧層破了好大的洞,要補回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至少我們可以讓破洞不要再持續擴大。地球的資源快要被人類開發殆盡,我們用了ㄧ公噸的紙,須砍倒幾百幾千幾萬顆樹,我們努力種樹、努力種樹、再努力種樹,也趕不上樹林消失的速度。唯有我們盡量減少用量及開發土地,並做好綠地保護與資源回收。
試問現在的小朋友會做竹蜻蜓嗎?他們可曾在小溪裡摸過蛤蜊,或是摸過魚蝦嗎?他們以後還有機會去體驗嗎?依筆者看很難喔;但還是有機會,那就是我們要用心努力減少綠地開發及做好環保。讓地球能夠好好的休息,那麼我們的後代子孫也許、也許還可以抓金龜呢;老人家說過ㄧ句話-{有做有保護},對;做了未來才有希望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