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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是蹂躪
2010
08/12
06:42
讀者
莊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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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06:42
讀者 莊燦 來稿照登 投書

民國88年,前十項運動國手古金水被指控託人攜帶機車電瓶和裝有汽油的漂白水瓶上機,導致立榮航空發生爆炸,花蓮高分院8月6日更四審宣判無罪,他說:「這是遲來的正義!」雖然司法終於還他清白,但是在過程中個人及全家所受之煎熬,包括聲譽、財產、與論、身心壓力…等各方面的損失折磨.,怎是一個遲來的正義可以撫平的傷害呢?

上訴到最高法院,更一到四審階段,法官以「沒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證明汽油與爆炸有關聯,加上古金水並無犯罪動機」仍獲判無罪,筆者不解的是從更一審就無罪宣判,為何檢方要不斷上訴到更四審?苦苦糾纏為哪樁?更一審後一年在法庭上律師詰問檢方對於當事人的有利報告時,檢方竟然出現「沒看過」、「不知有那份報告存在」等回應,是檢方「不夠用功」或「財團綁架司法」?由此可見當初檢方的起訴就居心叵測。其次,偵查期間檢方大大公開未審先判,經過媒體渲染形容人家是「恐怖份子」,詆毀個人名譽、害人丟掉飯碗,嚴重踐踏人權,檢方如此濫權瀆職傷害百姓,卻不必負任何失職責任,猶如國家合法化的流氓,肆意蹂躪百姓。諷刺的是當媒體追問古金水時,他只有一句話:「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不知道今天若不是紀政,楊傳廣、黃虹霞律師等強而有力的後援會支持,司法是否真的能還他遲來的公平與正義?

古金水的案子所幸有真正的正義之士為他站出來;同樣遭受檢方濫權起訴的曹興誠刑案,多虧是財團大亨,除了個人法學素養不錯外,拒絕出庭時有人為他發聲,然而有多少默默無聞的平民百姓、小企業,不幸捲入司法絞肉機,受到無情的摧殘而不為人知的故事?曾經有位司法人士分享一個故事:傳喚一位當事人只來了第一次之後,從此傳喚未到,後來來的竟是他的太太,因為先生因司法纏身鬱抑以終,像這樣受不了身心煎熬的例子還有多少?多少人等不及「遲來的正義」,就已家破人亡,難道這些失職枉法的人員不應負起應有的責任嗎?

歷經十一年的官司糾纏,最痛苦的應該是古金水的父母了!爆炸案中唯一死亡的旅客是他的兒子,不僅如此,另一個兒子還被當作嫌疑犯起訴,十一年才還人家清白,如果對古金水而言是蹂躪的話,那對他的雙親就是「蹂躪」加「凌遲」了!同樣的,還有多少司法纏身者的父母親在暗夜哭泣呢?

民眾一再呼籲要建立「法官與檢察官的評鑑制度」何在?「法官法」還要躺在立法院中催生多久?國際人權兩公約究竟何時才能真正落實在司法體系中?人民還要忍受司法蹂躪多久?請問身為法律人的馬總統!

筆名:莊燦

自由業

上傳時間:2010-08-12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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