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炒的沸沸騰騰的公務員加薪案,每天上演的版本都不同,從台北市郝市長大張旗鼓舉行記者會,強力主張公務員加薪可帶動經濟景氣。沒想到行政院長並不贊同,更指出政府不可能為加薪而舉債,沒想到才隔一天竟傳出行政院的版本竟是加碼加發公務員半個月年終,所需的財源竟高達288億元。身為台灣人民的我們嚇的冒出一身冷汗。當國家財政赤字創新高,政府舉債也跟著破紀錄,而人民平均薪資退至十三年前之時,全體國民還要負擔公務員加薪所需的費用。我們不禁要問身為公僕的公務員為何將身為主人的我們吃的死死的,而我們竟一籌莫展?
就如同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預算法本來就有很多彈性規定,例如可以流用、移用、動用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等,調薪與否與財政部籌財源無關,而是主計處的支出調整。」意思就是說如果真要加薪是可以挪用其他的支出。當我們從新聞得知全國近貧人數創新高達26萬人,很多學生因為父母親失業一天只吃一餐,而政府官員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而不顧人民死活。更何況全世界國家都在削減政府部門預算,有的甚至裁減公務員人數,而台灣竟反其道而行。就如同全台灣目前被國稅局追討欠稅的家互超過420萬戶,這些人更將被迫陷入更大的危機與困境,因為政府需要錢。如此將只是讓下代背負更大的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