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我國人權備受國際肯定?
2010
12/07
23:33
天眼日報記者
王 萍
桃園市
投書
分享
瀏覽 (508) | | | |
2010-12-07 23:33
天眼日報記者 王 萍 桃園市 投書

媒體報導,22日當日行政院長吳敦義接見美國國務院監督及打擊人口販運處無任所大使西狄巴卡(Mr.LuisCdeBaca)一行人,吳院長表示,台灣雖然遭遇金融風暴、H1N1與八八水災,但政府積極回應並努力改革,我國人權治國備受國際肯定,實現總統馬英九人權治國理念。但當吳院長在接待外賓的同一天,在台北街頭卻有超過5千人在街頭遊行,抗議國內稅賦不公,420萬人即將被強制執行的稅務案件,社會新聞稅單浮濫開單,讓許多人莫名含冤,甚至失去家庭,毫無稅賦人權可言。

由中華民國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記帳公會以及民間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等多個人權公益團體,以「稅改救台灣,全民站出來。」為主軸,號召全台灣的人民別讓您的權利「稅」著了,並提出國家稅賦無人權,稅官仍濫權的心聲。事實上,財稅官員行政權過大凌駕五院之上,任意曲解所得性質名列為民怨第一名。財政部課稅使用自行訂定的霸王條款,高達7千多條的解釋函比六法全書還要厚,讓民眾看的霧煞煞,莫名其妙就被強課稅收。而國家為達討稅目的,從限制出境、管收、凍結帳戶、追查五年稅收、『脅』商、若逾期繳納的話一年超過182.5%滯納金不含利息(這已經超過刑法重利罪年利率)等手段,讓人民一旦被開單就不得不繳的情形。

就在今年11月9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才剛接受1503號投訴程序(自由出入境的權利為1970年聯合國主要討論的人權議題之一,而有第1503號的決議。)要求台灣政府解釋我國課稅程序,簡述課稅程序為何會侵犯個人的人權。世界公民總會資深副主席暨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雷瑞•瓦德羅(ReneWadlow)表示:「台灣已在2009年12月10日批准兩份聯合國人權公約,馬英九總統也敦促行政部門能將這世界性的高標準予以落實。然而太極門稅務案件已經進行了很長一段時間,儘管在台灣內部有強力的司法上訴,在目前的處境下,透過聯合國的程序仍是必要的。如果(台灣)政府改變政策且本案能以公正透明的方式解決,則政府專家們組成的委員會便可終止。我們有信心台灣政府會充分合作以伸張正義。」

吳敦義院長於媒體提到我國人權備受國際肯定時,台灣政府卻已遭「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必須提出「1503號人權調查報告」,聽起來是隔外的諷刺。當立法委員田秋堇向行政院院長吳敦義陳情,太極門14年來稅務冤案時,籲請吳院長重視,吳敦義竟然回覆:「就算是冤案也不處理,因為處理一件稅務冤案,未來其它的都會找上門來。」這就是我國人權備受國際肯定?前一陣子網路爆紅的文章「台灣納稅人,你為何不生氣。」更突顯了國內稅賦不公、無法源的獎金制度濫發,稅官自行認定濫課稅,以及行政法院形同敗訴法院,稅吏濫權違法卻有持無恐,都一再突顯人民權利被漠視及?奪的嚴重問題。正當媒體、律師公會、民間團體及人民紛紛都走上街頭的時候,筆者想請問的是,台灣最惹民怨的「稅賦人權」其具體實踐又在那裡呢?

上傳時間:2010-12-07 23:3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 萍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