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至九十九人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共有一百五十多家,縣府勞工處表示,這些企業、機構從七月十一日起須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進用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一,違者須繳納差額補助費。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勞工處呼籲業者依規定辦理,該處也可協助業者進用身心障礙者。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公告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全文也做了大幅修正,其中第三十八條有關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進用身心障礙人數之規定,將於今年七月十一日開始實施,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縣府勞工處積極辦理各項宣導活動。
臺中縣政府勞工處表示,未修法前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修法後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則將私立義務進用單位員工總人數則降為六十七人,進用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臺中縣政府勞工處初步調查全縣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至九十九人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共有一百五十三家,勞工處進一步與這些私立義務進用單位聯繫,發現大部分的業者都已進用身心障礙者。
臺中縣政府勞工處說,義務進用單位如未依規定進用身心障礙人士,需向設於縣市政府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款,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為避免每月繳交差額補助費困擾,以及保障身心障者就業權益,勞工處呼籲義務進用單位提早因應,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進用身心障礙者如有困難,該處可提供協助,日前該處就協助新萬仁製藥公司、高明精機公司進用身心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