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表示,有關100年2月16日報載:「瑜珈師李昭瑢年初三於潭雅神自行車道疑因閃避商家招牌,致撞及路擋而摔車,臉與肢體擦傷且機能受損,氣得控告商家和臺中市政府,有意提出國家賠償。」
市府人員於100年2月16日上午派員至現場勘查後發現,李女摔車地點為一般道路(既成巷道)上,並非位於潭雅神自行車道專用路權範圍內,與自行車道設施無關。
經市府人員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李女邊騎車腳部邊作擺動運動,疑因重心不穩及現場路面不平造成摔倒。有關路面凸出設施,造成路面不平情形,經研判應非屬公家機關鋪設,本府近日內將邀集有關單位會勘查明釐清。
觀光旅遊局特別呼籲,潭雅神自行車道假日人多擁擠,騎乘單車應多加注意交通安全及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