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東縣觀光景點附近又見不肖鏢客兜售看似毫無瑕疵的鹿茸,並號稱是台灣野生鹿捕捉取得,然全非屬事實,也不可能捕捉到現為保育的野生鹿種,全是訛詐手段。鏢客之行為,已有涉嫌觸犯刑法詐欺罪、公平交易法、菸酒管理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定。
向來被國人視為高檔養生藥材的鹿茸產季開始了,國產鹿茸採茸期分別是台灣水鹿二至六月、台灣梅花鹿七至八月,各鹿種採茸期僅約六十天,過了採茸期兩到三天,血管收縮、茸毛脫落,立刻角質化,因此其他月分不可能有該鹿種產季的新鮮鹿茸。
台東縣政府提醒消費者直接到登記有案之鹿場選購現鋸的鹿茸,勿僅以電話詢價,因為鹿場環境、鹿隻健康、鹿茸長成各有等級,都是影響鹿茸價格的因素,千萬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相信聰明消費者在選購鹿茸時當有定奪。若消費者至臺東旅遊欲選購鹿茸相關產品,可逕洽台東縣養鹿生產合作社(社址:台東市中興路4段596巷60號電話:089-383272)洽詢選購,以防受騙。
臺東縣政府再次呼籲消費者,鏢客遍布全省,若到各大風景區遊玩,一定要謹防遭詐騙,若購買也記得向業者索取收據或發票,遇有類似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專線,向當地消保官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