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是馬總統要求政府官員、公家機關成員最基本的要求標準之一;而國軍也秉持著「存成務實、崇尚法紀、砥礪廉能志節」的價值觀念。依「國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國防部要全體軍士官兵必須嚴格遵守「下級不得對上級、上級不得接受下級受、送禮之要求」,不得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財務或不法利益。國軍除專注戰訓本務工作外,更加要加強廉政改革措施推動,以杜絕違法事件。
身為軍人要肩負保家衛國的重責大任,更要注重個人品德操守,不受外來誘惑吸引,迷失自我而導致影響國軍形象。每位國軍官兵必須深刻認知,個人的榮辱即是國軍全體的榮辱,為了滿足私慾甚至做出違法犯紀之事,不只斷送個人前途,還會打擊士氣和榮譽。所以,全體官士兵們要時時刻刻將軍人的價值與榮譽烙印在心上,方能形塑國軍優良形象,成為受國所尊重的現代化優質勁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