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嘉義市保健街○○茶坊以唱歌、休閒為幌子,實際竟從事媒介傳播妹與客人進行脫衣陪舞之行為,警方經多日埋伏監控於4月22日晚間見時機成熟,乃由公園所、後湖所及後湖偵查小隊派員入內臨檢,當場撞見男子白○○(證人)與上身赤裸,下身僅著內褲之傳播妹黃○○正相擁在包廂內翩翩起舞,見警到場竟不知所措,警方得以從容蒐證並查扣內褲1條、手機1只。據調查,該店黃姓負責人受客人之邀,電請傳播妹到上址進行脫衣陪酒服務,每1節新台幣1,000元,負責人抽1成佣金,其餘皆歸傳播妹所有,全案偵詢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分局長李沐汕表示,鑑於轄內易從事色情行業林立且常有民眾檢舉,影響社會善良風俗至深且鉅。為此,將持續要求所屬員警積極探訪取締,防止不法之色情案件在轄區發生,以維乾淨健康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