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無償供應各縣市政府天然災害儲備糧
為因應颱風季節即將來臨,農糧署無償供應各縣市政府天然災害儲備糧,以建置天然災害儲備糧食機制,一旦災害發生致交通中斷,儲備糧能立即供應受困災民,解決糧食短缺的問題。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因應天然災害造成危險或偏遠地區斷糧之問題,農糧署訂有「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各地方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向該署所屬各區分署研提「糧食救助計畫書」申請儲備糧因應,由地方政府按轄內危險區域之交通特性預儲糧食備用,救助標準以每人每天0.4公斤核算。該署提撥之天然災害儲備糧均以20公斤充填二氧化碳密封包裝方式供應,保存期限可達1年以上。惟為保持食米新鮮,該署要求各地方政府於汛期過後未使用之食米,應於當年內轉撥社會救助使用。
東區分署曹分署長紹徽進一步說明,經調查98年度台東縣各鄉鎮市公所需求,計需天然災害儲備糧36,340公斤,經該分署依申請數量審核後全數核撥。為汛期將屆,該分署已於四月間備妥全數需求數量,並由各鄉鎮市公所依需求數量分別提領後,覓安全之處所妥為儲備,以因應災情之需。另亦請各鄉鎮市公所應隨時巡查儲備糧儲存之情形,以確保食米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