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於97年8月中旬實施至目前已近9個月,內政部97年8月中旬至10月撥入台南市經費計15,378萬,11月至12月撥入本經費計9,764萬,98年第1季(1-3月)撥入本經費計7,05萬,第2季(4-6月)撥入本經費計500萬元之情形,經瞭解內政部依據各縣市辦理本案之執行數而換算出各縣市分配數。
針對本方案議員質疑宣導不足,已研商因應措施改進,預計98年5月20日(星期三),召開各區公所之社政及民政聯繫會報、及其它如印製宣傳單或垃圾車廣播宣導等方式宣傳。經費方面另與內政部協調產生共識,當預估經費略不足隨時可提早向中央提報並撥款。
98年第1(1-3月)核定數344人,核發救助金計新台幣5,076萬元,98年第2季之第1個月(4月份)已核定數195人,核發救助金計新台幣3,010萬元;以月份來看4月份核定人數比前1季成長60%、核發救助金成長57%。
市府社會處呼籲民眾時時關心、留意周邊民眾與家庭,如發現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或者是非自願性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其他因遭逢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等等,請熱心通報,讓政府的資源能夠及時有效的提供與援助,幫助弱勢民眾、家庭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