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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刑大偵一隊三分隊破獲5人強盜、非法持有槍彈案
2009
05/17
21:34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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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7 21:34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刑大偵一隊三分隊破獲5人強盜、非法持有槍彈案

高雄市刑大偵一隊三分隊於98年3月底報指稱,高雄市小港地區有一以綽號「阿仁」為首之暴力討債集團,不但擁槍自重,並以暴力方式替他人逼討債款,被害人不但擴及工程承包商,甚至連借款給該集團成員之債主,亦反遭該集團設局持槍拘禁蹂躪達4天,並被迫簽下新台幣920萬元本票;該大隊獲報後,經調閱相關資料分析比對,研判情資可信度極高,即報請高雄地檢署井檢察官天博指揮偵辦。

經查從事服飾業之吳姓被害人因先前曾借款1百多萬元予該集團其中成員,該集團得知吳男頗有積蓄後,乃於98年3月23日22時許,於高市小港區中鋼路上(中國鋼鐵公司北門前),向吳男謊稱欲償還錢為幌將吳男騙上車,載往前鎮區天倫街乙棟四樓透天厝空屋內拘禁,再持槍脅迫,令吳男僅著內衣褲,並以鐵鍊鎖住脖子禁錮,拘禁期間再由手下輪流看守至3月26日23時許,釋放前才將其鐵鍊拔除,前後共達4天,期間吳男大小便均由看守人員所提供的塑膠空桶解決,復多次強令吞食不明藥物致昏迷,釋放前夕,黃嫌突然拿著沾滿血跡之手槍到現場,聲稱剛剛打死人要跑路了,並持槍要將被害人殺害要脅,逼迫吳男簽具10張面額共新台幣920萬元本票,再強盜被害人隨身攜帶之腰包(內有之前該集團成員向渠借款所簽立共120萬元本票及借據、3支手機),並恐嚇要吳男去台北躲避幾天,說可以回來才回來。

案經歷1個多月偵查、蒐證、跟監、埋伏,終查出該集團相關嫌犯真實身份、所使用車輛及落腳處,並以經營檳榔攤為幌,暗中從事暴力討債等不法情事。經向檢察官、法官聲請核發拘票及搜索票,於98年5月14日清晨6時許,分四組警力同步展開攻堅緝捕行動,共緝獲該集團周姓主嫌及同夥共5人,將此集團成員一網打盡,並起獲改造貝瑞塔92型手槍1枝、制式子彈4顆、改造子彈1顆、制式散彈1顆、手機6支、放款教戰守則2張、被害人等簽立本票44張、被害人身分證影本等相當證物,詢據犯嫌等人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強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察署偵辦,並擴大追查槍枝之來源及是否另涉及其他刑案。

上傳時間:2009-05-1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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