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中縣大雅鄉之洪00(57年次),於98年05月17日12時許因在住處,與家人發生言語口角,隨即駕駛一輛綠色豐田牌自小客車離家出走,不知去向,於98年05月17日15時許打電話向其兒子,表示伊欲自殺了結一生,其兒子接到電話後,心急如焚,於是向臺中縣警察局豐原分局馬岡派出所報案協尋,期能適時防止洪姓婦人之自殺行為,派出所接獲報案,立即查出該發話地點在土庫鎮馬光街上即通報雲林縣警方協尋。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接獲緊急協尋通報後,即請馬光派出所警員前往發話地點協尋,但洪女已駕車離去,於是虎尾警分局即通報轄區各派出所加入協尋工作,虎尾派出所恰巧於98年05月17日18時20分許接獲保二總隊駐中部科學園區虎尾園區員警通報,稱在中部科學園區虎尾園區內發現有一名婦人駕駛一輛綠色豐田牌自小客車行跡可疑,欲趨前盤查,該婦人即駕車離開,於是一路跟隨請求派員協助攔查,虎尾派出所備勤警員沈坤駿及巡邏勤務之警員吳昌儒與廖高培立即前往虎尾警分局前路口(虎尾鎮文科與光復路口)攔截,終將其攔停。攔停後虎尾警分局及保二總隊員警發現該婦人呆坐在自小客車駕駛座,並已打開自備之農藥(二瓶)瓶蓋,欲喝下自殺,警方人員見狀即一同上勸阻,並經幾番拉扯才將該婦人手中之農藥奪下,並將該名婦女帶回派出所安撫,待情緒穩定後才交由其子帶回,其遠從台中趕到虎尾的兒子,對於警方僅憑一通電話,竟能契而不捨、適時阻止自殺悲劇發生,感到非常感謝。
虎尾警分局分局長黃崑埤表示:「生命非常可貴,不可輕易放棄」,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何苦拿自己的生命來作犧牲,死並不能改變任何事實及結果,只會徒增家人之痛苦,遇到生命之瓶頸,應尋求生命線及其它社會團體之協助,不要一味鑽牛角尖,因為事情總有解決之道,天無絕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