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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鼓山分局查獲擁槍自重案
2009
05/22
20:2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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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2 20:2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嫌疑人楊O霆,以經營螺絲製造工廠維生,因生意不佳而停止營業,平時即擁槍自重,因深怕遭受警方查緝,而將槍號FS-9607之7.65MM制式手槍乙把、制式子彈15發、已?發彈殼乙發、彈匣乙只等違禁物,約於98年4月20日左右,以塑膠袋包裹持往高雄市楠梓區楠都東路『榮星夜市商場』,託寄於另嫌疑人周O彬(經營羊肉攤)代為保管。

鼓山分局偵查隊獲報後,即向分局長報告上情,經分局長指示對二嫌密切注意並實施跟監、埋伏,期能找出二嫌藏放槍械之處所以一舉查獲。後嫌疑人楊O霆因有要事待處理,惟恐發生不測,故於約98年5月中旬左右前往『榮星夜市商場』向周O彬取回託寄之槍彈做為防身,約於本(21)日15時許,周O彬即帶同楊O霆返回周嫌位於高雄市楠梓區之住家取出槍彈交還楊嫌。本分局偵查隊人員即尾隨楊嫌伺機查緝。

嫌疑人楊O霆取回槍彈後,藏放於所騎乘之重機車置物箱內,並夥同不知情女友前往高雄市苓雅區民生路與光華路口『聯邦銀行』辦理清償車款事宜,之後又轉往本市新興區某自助冰城內飲用冰品,並將該藏有槍彈之重機車停放於冰店前騎樓下。鼓山分局偵查隊人員即在附近埋伏,趁楊嫌與女友二人步出店外插入鑰匙欲啟動機車電源離去之際,即趨前表明身分加以盤查,並由楊嫌女友親手開啟置物箱受檢,當場自置物箱內起獲上述證物,全案依法移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鼓山分局再次呼籲,請發現不法犯行情資之市民勇於向警察機關提出檢舉,全民共同改善治安,我們的社會才有安寧的未來。

上傳時間:2009-05-2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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