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為培養高雄市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提升產業競爭力,及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在地紮根,於去(97)年推出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簡稱地方型SBIR),推出後獲得高雄市中小企業熱烈迴響,今年高雄市政府決定繼續辦理本項計畫,由市府編列900萬元補助經費,再加碼向經濟部爭取2,000萬元,總計2,900萬元的經費來補助高雄市中小企業的創新研發計畫。
今年高雄市地方型SBIR並放寬申請資格,只要是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其住所設籍於高雄市,或工廠登記於高雄市境內之工廠,並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皆可申請。
廠商申請計畫內容須有「創新技術研發」特質,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計畫產業別分為「民生化工領域」、「生技製藥領域」、「機械領域」、「電子領域」、「資訊領域」、「經營管理領域」等六大領域(前五種領域強調技術之創新;「經營管理領域」強調經營或服務模式之創新),每一計畫申請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98年度高雄市SBIR計畫收件截止日期為98年6月15日下午5時30分止,申請者應備妥資料,確認齊全後,親送至「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第一科」(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或專案辦公室(80661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2號3樓之3),請把握難得機會踴躍提出申請,相關訊息及申請表單可於計畫網站瀏覽及下載(網址:http://sbir.sid.iii.org.tw/main.php)或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電話:07-330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