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南地檢署5月4日正式對徐茂喬發布通緝,除發布通緝外,也向法院聲請沒入徐茂喬的保證金新台幣50萬元。(圖:新聞資料照,記者田進山攝)
前台南縣新化鎮長徐茂喬在擔任鎮長任內被控貪污,今年3月21日被法院判刑3年定讞,原訂5月3日發監執行,但他卻行蹤不明,台南地檢署5月4日正式對徐茂喬發布通緝,除發布通緝外,也向法院聲請沒入徐茂喬的保證金新台幣50萬元。
曾於民國87年至95年擔任2屆新化鎮長的徐茂喬,遭人檢舉在鎮長任內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將鎮內公共工程交由特定包商承攬,圖利包商並收受包商賄款,台南地檢署於96年起訴,最高法院在今年3月21日判徐茂喬3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
台南地檢署原訂徐茂喬應於5月3日報到發監,但徐茂喬於4月自金門出境後,滯留境外未歸,因未遵期到案執行,又無正當理由,5月4日正式發布通緝,通緝期限至138年9月21日,並將向法院聲請沒入交保時的保證金50萬元。
現年55歲的徐茂喬,曾任2屆鎮長及1屆縣議員,議員卸任後出任新化農會總幹事,今年4月下旬以處理個人要務為由,向農會提出辭呈,至今行蹤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