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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環保局輔導愛河畔舉辦活動的單位管制噪音
2009
05/31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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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愛河是高雄人的驕傲,在河畔舉辦活動,十分受到市民歡迎,但若擴音器開得太大有違法之虞;然而不少大型活動,係市府主辦,環保局認為,拼觀光、拼經濟也不能「州官放火」,因此行文相關局處,願協助測出適當的音量,再固定音量調節鈕的刻度,就不會誤觸「噪音防制法」了,民間單位若有需求,環保局同樣熱誠服務。

最近市府在愛河舉辦龍舟賽、春節期間河畔的燈會,都吸引了不少觀光客;不管是官方或是民間所主辦,景致秀麗的愛河,總是辦活動的最佳選擇之一;但附近住戶的感受可與遊客大不相同,幾乎每有大型活動,環保局總會接獲投訴、檢舉。

環保局指出,愛河沿線,靠近鹽埕區一帶,多屬第三分類噪音管制區,而前金區流域則屬第二類。根據法令,第一類管制區(保護區、風景區等亟需安寧之地區)的音量限制為日間55、晚間50分貝,第二類(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之地)為日間60、晚間55分貝,第三類則是(商業區)日間70、晚間60分貝。

對一般百姓來說,「分貝」是個相當抽象的概念,環保局科長董文傑指出,若周遭噪音會使人聽不到電話彼端傳來的聲音,大概就超過75分貝,而搖滾樂現場演唱的音量約100分貝,至於飛機起降,更高達120分貝。

但這樣的描述還是過於籠統,包括主辦的市府局處,恐怕也搞不清楚,很可能一不小心就「州官放火」,為了以身作則,環保局將行文各局處,表示若有需求,願意派人在距離擴音器三公尺處測量,待測出適當的音量,接著在音量調節鈕劃一道線,固定刻度,以後就再也不會誤觸法令,但由於不同的聲音混雜在一起,會有「合成效應」,因此稽查人員會建議把擴音器調得比規定的數值,還少個5至10分貝,以免擾民。

這項服務不僅針對市府同仁,若民間機構辦活動,或攤商擔心被投訴,接到罰單,只要一通電話打到環保局「公害陳情中心」(073373400),環保局也會提供免費測噪音的服務。

上傳時間:2009-05-3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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