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中正三路派出所警員陳東琪於日前12-14時服專責受理報案勤務,有阿嬤(蔡吳○花、女、170815生、P20○○○1643)向警方供稱其女兒蔡○美於月初經友人陳○生介紹至台南謀職而失去聯絡,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經警方多方查訪,發現蔡○美於980401日於高雄看守所勒戒,於是告知阿嬤。阿嬤聽了眼睛頓時泛紅,淚水充滿了眼睛,遂告知警方其女兒是單親家庭,最近又失業,要撫養3名在學子女。如今因案在監服刑,家庭主要經濟來源中斷,該3名子女生活將陷入困境,且房租積欠房東2萬元許,若繳不出房租將被趕出租屋處,並家境困苦無法繳交健保費,以致生病不敢就醫。阿嬤一家之遭遇令人聞之鼻酸深表同情。警方於是告知阿嬤目前政府推行『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政策、立即告知阿嬤填寫『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申請書並檢具房屋租賃契約及在學貸款及全戶所得財產證明及陳情書,由警察機關幫他轉介區公所,以解決目前燃眉之急。並經區公所『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申請核定補助款新台幣20000元。
市民蔡吳○花對於警方能苦民所苦,體會市民生活感受,並回應市民殷切期盼之精神深表感激。
新興分局長林志熹表示,對於受理報案,受理員警本應主動協助處理,熱心服務,發揮親民愛民之精神,才能贏得民眾由衷讚揚及感謝,對建立良好警民關係助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