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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98年模範父親代表評選暨表揚聯誼活動
2009
06/03
20:23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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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3 20:23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為慶祝父親節,倡導家庭教育,宣揚我國固有倫理道德及父教之重要,籲請各界熱烈響應、支持與推荐終年勞苦功高默默為殘缺的家庭、照顧重病、重癱或身心障礙的尊長、妻子或子孫奉獻勞力的父親,以激勵父教父德,樹立典範,特舉辦模範父親代表評選暨表揚聯誼活動。為使本評選確實達到公平、公正、公開、客觀原則,各模範父親代表之產生,即日起,可經由各村里辦公處、機關、學校、社會團體推薦或自薦至各鄉市公所(戶籍所在地)參加評選,並於本(98)年7月4日前由縣政府社會局彙整辦理評選及表揚。本活動詳細資料及表件刊登於縣政府社會局網頁,請民眾上網瀏覽或下載,並踴躍參加評選。

評審標準:

(一)必備條件:

1.親身教養子女,其子女現有正當職業,或艱辛撫育身心障礙子女,使其奮鬥有成。

2.修德守法,實踐倫理孝道,且近五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

3.未曾當選為模範父親代表並接受表揚者。

(二)評審項目:。

1.思想純正、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教養子女,敦品向善,重視親子教育,其言行堪為子女楷模及地方表率者。

2.堅忍刻苦,撫育子女或單親、殘障者子女有成,自己身為殘障父親,但子女教育有成者且對家庭社會具有貢獻者。

3.孝親睦鄰,熱心公益,教忠、教孝、家庭幸福為地方表率者。

4.關心社區,愛鄉愛國,對社會具有示範作用有具體事蹟者。

5.盡忠職守,犧牲奉獻,服務社會國家具有重大貢獻者。

上傳時間:2009-06-0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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