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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查獲運送一級毒品案
2009
06/08
20:47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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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20:47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地檢署李宛凌檢察官於98年6月7日深夜指揮小港警分局偵查隊、海巡署台東查緝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組、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等單位,在高雄小港機場當場查獲嫌犯童○○(53歲,傷害、賭博、詐欺刑案資料)及賈○○(46歲,竊盜刑事資料)2人以空中飛人方式將第1級毒品海洛因783.8公克塞入肛門內夾帶闖關,全案偵訊後由專案小組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擴大追查幕後犯罪集團。

警方於今年年初接獲線報指出,有一犯罪集團經常利用空中飛人模式,將毒品裝在保險套內吞入胃內或塞入肛門,搭機闖關入境,在詳細蒐集各項跡證後,警方確認情資無誤,即報請高雄地檢署李宛凌檢察官指揮偵辦,李檢察官為更能掌控毒品犯罪集團的任何行動,將小港警分局偵查隊、海巡署台東查緝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組、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面監控該犯罪集團的違法動態。

6月7日專案小組確定該運毒集團成員童姓、賈姓2名嫌犯,將從越南攜帶毒品搭機從高雄小港機場闖關入境,專案人員即在小港機場守候,當日晚10時許,專案人員在童、賈2嫌通過小港機場海關檢驗時即予逮捕,並馬上送往本市大同醫院檢驗,當晚深夜在專業醫師及專案人員監控下從童、賈2嫌肛門排出丸狀包裝之一級毒品海洛因10包,共重783.8公克。

童、賈2嫌到案後,供稱因缺錢才會運毒,以運送1顆海洛因2萬元代價和毒梟達成協議,並表示半個月前已成功從越南運送1次入境,因認為好賺才會再次運毒,全案正由專案小組成員深入追查幕後首腦中。

上傳時間:2009-06-08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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