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臺中市政府辦理公有建築設計標案採「異質性最低標」,引起建築師界及工程會之關切,工程會表示設計競圖標案之目的是要找到最佳設計者及作品,包括工程顧問公司、技師或建築師,不適宜以價格最低者得標。
工程會主任委員陳振川表示,評選優良技術服務者以求最優設計是工程會長期努力之目標。工程會於今年
陳振川主委另表示,工程會
部分建築師質疑臺中市政府辦理國際競圖採最有利標,價錢比較好,辦理國內競圖卻採異質最低標之差異作法,工程會認為只要是腦力競賽之設計競圖,都應該採最有利標評選最佳團隊,不應有差別待遇。市府若想控制支出,也可於招標文件預先明定一固定決標金額(例如總價500萬元),或固定服務費率,由業者評估是否投標,得標者照預定金額履約,亦可避免殺價競爭降低品質。
工程會認為評估工程之成敗,應以全生命週期觀察,技術服務採最低標表面上固可節省初期費用,但設計監造品質若不佳或綁標,連帶影響後續施工品質、進度,衍生履約爭議,所造成的損失可能是節省費用之千百倍,因此不能光以初期節省多少設計費衡量最低標之妥適性。一般人看病找醫生,訴訟找律師,願意多花一些錢找好的,也是同樣道理。
經過工程會近期宣導,統計資料顯示7月份各機關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技術服務之件數比率已提升至73.7%,接近先進國家水準,此一成果亦有助於培植國內優良廠商走向國際,提升國家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