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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有關水稻不稔實症相關作為
2009
06/10
17:48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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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0 17:48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政府表示本府一向愛護、照顧辛勤的農民眾所皆知,有關本季水稻不稔實症災害補助事宜,有縣籍中央民代刊登廣告藉機挑撥本府與農友情感,誤導農民,特此澄清。

一、不稔症發現初期,因部份地區跡象不明,經勘查其災情和災區範圍均未達現金救助標準,經本府亟力爭取,行政院農委會同意專案補助每公頃八千元。

二、花蓮縣議會總質詢期間經全體議員為農民請命,本府同意依本縣補助措施,自籌財源補足未達現金救助標準之差額八千元。

三、嗣後經各鄉鎮公所、本府農政單位及農糧分署積極受理農民申請勘查、統計,本縣受災金額已達現金救助標準,故農委會立即於六月六日宣布花蓮為水稻不稔實災區;而台東縣是日尚未達標準,故仍按專案補助標準補助。六月五日花東兩縣部份農民北上陳請,所得結果不一,並非台東縣民意代表不努力,純粹係受災程度不一,故補助標準有差別。

四、行政機關本諸法律依法行政,民意代表不應為選舉操弄農民情感,立法委員職司立法,如對政府各項災害救助,無法彌補百姓災害損失,應著手修法,而非以類似拉抬股價方式,玩弄農民。

五、當前首要乃如何協助稻農復耕,花蓮縣政府將結合中央農政單位及地區農會,持續照顧辛勤的農友。

上傳時間:2009-06-1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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