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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請託關說請依規登錄保障己身權益
2012
09/12
14:17
天眼日報記者
張興誠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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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14:17
天眼日報記者 張興誠 屏東縣 報導

行政院訂定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已於9月7日上路,未來公務員、政務官接受請託或關說,三天內須向機關專責人員登錄,如未據實辦理登錄經查證屬實者,將予以懲處或移送監察院審查

屏東縣政府政風處長林進丁表示,依據該要點規定,公務員遇到請託關說案件,三日內必須向政風單位登錄,未依規定辦理者將受處罰。登錄後,包括請託關說類型、數量、懲處案件等都會上網公開讓大眾瞭解,以增加政府廉政的透明度及制度化。

本要點規範對象為各機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及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本府政風處已請機關首長指派專人、專責受理請託關說登錄,如受理登錄人員或機關首長,有故意隱匿、延宕或積壓不報,經查證屬實者,將懲處相關人員。

林進丁表示,廉政是普世的價值,在公務機關服務俗話稱「在公門好修行」,各位同仁應秉持主動積極的態度為縣民服務,但對於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公務員提出請求,且該請求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之虞者,均應依規定向該機關政風機構確實登錄,以確保己身權益。

政風處已將相關規定及登錄程序轉發至縣府各級公務員及學校,並於12日主管會報提出報告,亦即將配合辦理相關講習訓練,讓縣府公務員都能了解並確實遵照辦理,以減輕不法關說帶來的壓力。同時,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支持此良善機制,不要給公務員不當之壓力,以營造更為廉能、效率的服務團隊。

上傳時間:2012-09-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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