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101)年
公平會表示,天下遠見公司於100年10月底出版銷售「賈伯斯傳」乙書前,分別與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即PChome線上購物)及書虫股份有限公司(即城邦讀書花園網路書店)訂有協議書,內容針對「賈伯斯傳」乙書約定其轉售價格為599元,且限制前揭網路書店業者不得逕行調價或提供任何折扣;並約定倘業者逕行調降終端售價,經查證屬實,天下遠見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得取消業者銷售該書及請求損害賠償等違約罰則。
公平會指出,各大通路業者係向天下遠見公司進貨後賺取書籍之實際零售價與進貨價之價差利潤,是天下遠見公司在供應「賈伯斯傳」乙書予下游通路業者後,即應容許業者有自由決定價格之權利,惟天下遠見公司前揭限制下游業者就「賈伯斯傳」乙書轉售價格之行為,實已剝奪通路商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通路商將無法依據其所面臨之競爭狀況、營運策略訂定產品售價,其結果將削弱同一品牌內不同經銷通路間之價格競爭,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