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未來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固定形成連假
內政部於今(25)日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第5條之2,增訂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時,兒童節提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則延後一日放假之規定;此外,對於現行辦法規範之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之日,增訂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機制。
內政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日,清明日是依節氣而定,為春分後第15天,並非固定日期,過去60多年來清明日大多落在
另外,有鑑於不同族群、團體或各級政府機關基於特定目的,對於具特殊意義之日,常有統一明定,以資慶祝或舉辦活動之需要,因為這類活動日與現行辦法所定,具有歷史緣由或民俗傳統之紀念日及節日性質並不相同,為符實際需要,故修正條文第5條之2,增訂不屬現行辦法規範之紀念日及節日範疇者,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