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為表彰陸軍第一特種兵人員為國家付出的辛勞,並給予尊重及實質福利,自100年10月1日起由各縣、市後備指揮部受理申請陸軍第一特種兵人員榮譽證及紀念章業務。核發對象以陸軍第一特種兵退除役官兵為限,凡是服役時間在民國55年至76年止且連續服役3年的陸軍第一特種義務役人員,皆符合資格申請。至目前為止本市尚有2萬餘人未提出申請,臺南市後備指揮部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儘快申請辦理。
申請陸一特榮譽證及紀念章應檢附證件如下:陸軍第一特種兵調查表2份(可向臺南市後備指揮部索取)、國民身分證、印章、退伍令、解除召集證明書等,即日起五年內,向所隸屬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設籍本市人員可向臺南市後備指揮部申請,服務電話(06)2814530。
持有陸一特榮譽證人員,可比照現役軍人享有下列優惠:進入國軍福利營站消費、國軍英雄館住宿折扣、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觀光遊憩區門票及住宿折扣、國軍醫院就醫掛號費優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