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我國國民零歲平均餘命為79.15歲,較99年略降0.03歲
民國100年簡易生命表,已根據內政部戶政司及行政院衛生署所提供之年齡別死亡人數、年中人口數及月齡別出生人數,按「五直轄市」、「臺灣省各縣市」與男性、女性及兩性之各年齡組基本資料編算而成。編算結果摘要如下:
一、零歲平均餘命: 100年我國國民兩性零歲平均餘命為79.15歲(男性為75.96歲,女性為82.63歲);較99年減少0.03歲(男性減少0.17歲、女性增加0.08歲),100年男性零歲平均餘命減幅較大,主要係因男性死亡人數93,987人較99年89,154人大幅增加4,833人(或增5.42%)而拉升死亡率影響所致,連帶影響到兩性零歲平均餘命亦較99年略微降低。
二、五直轄市之零歲平均餘命:就100年兩性零歲平均餘命而言,以臺北市82.70歲最高、新北市80.46歲居次,高雄市之77.97歲最低;就男性零歲平均餘命而言,以臺北市之80.18歲最高,高雄市之74.92歲最低;就女性零歲平均餘命而言,亦以臺北市之85.25歲最高,高雄市之81.35歲最低。五直轄市在兩性、男性及女性零歲平均餘命,皆呈現自北而南依序遞減的情形。
三、臺灣省各縣市之零歲平均餘命:就100年各縣市兩性之零歲平均餘命觀察,以新竹市80.45歲最高(男性77.36歲,女性83.75歲);而以臺東縣為74.36歲最低(男性70.64歲,女性79.05歲);花蓮縣75.70歲次低(男性72.17歲,女性79.90歲)。臺東縣、花蓮縣與全體國民之零歲平均餘命差距較往年呈持續縮小趨勢,但仍顯示臺東、花蓮兩縣受人口結構差異、地理環境及生活習慣之影響致平均餘命相對較低。
四、國際比較:100年我國國民兩性零歲平均餘命,與世界主要國家比較,較美國高1歲,比歐洲先進國家約低1~ 3歲;若與亞洲鄰近國家比較,則高於中國大陸、馬來西亞、菲律賓,惟低於日本、南韓、新加坡。
詳細資訊請上內政部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查閱,網址為:http://www.moi.gov.tw/stat/index.aspx(點選我國生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