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台南市第10棟榮獲優良公寓大廈榮譽標章
2009
06/13
17:49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55) | | | |
2009-06-13 17:49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第10棟榮獲優良公寓大廈榮譽標章

台南市政府為促進府城各公寓大廈積極參與提昇社區居住品質,在95年5月23日訂定「台南市公寓大廈榮譽標章申領辦法」,在經過一段準備及宣導期後,再度於13日上午在臺南市公園南路皇龍建設「金生金室」舉辦臺南市第十棟優良公寓大廈榮譽標章揭牌儀式,市長許添財、市議員李錦泉、李文正、許至椿皆蒞臨致賀。

臺南市第一棟榮獲優良公寓大廈榮譽標章由富立建設知安根大廈獲得,該大廈也是台灣之光王建民的住家。市府公共工程處建管科指出,獲頒榮譽標章的公寓大廈除本身具有尊榮外,市府也將以行政資源給予各方面協助,如提供藝文活動訊息、輔導設置監視系統、成立守望相助巡守隊、適時提供治安資訊、設置巡邏箱加強巡邏、申請花草給予優先發放。

許市長也趁機推廣得到榮譽標章的好處,他表示榮譽標章是結合行政資源,鼓勵民眾更注意自己居住環境的設計。對於得到榮譽標章的大樓必須符合四大項目,有管理並榮獲榮譽標章的大樓絕對可以讓住戶住的安心。

要獲得公寓大廈榮譽標章,只要滿足以下4個條件,都可以向市政府公共工程處申請:

1.6層以上的辦公室、集合住宅、社區型集合住宅,並完成管理組織報備者。

2.依法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經審理無重大缺失者。

3.依法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其設備之設置及維護無嚴重違規情形者。

4.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領有認可證或登記證者。

上傳時間:2009-06-13 17:4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進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